办理身份证 太原市残疾女再被冤判入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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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自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,山西省太原市李润芳女士因信仰真善忍,累计遭冤狱迫害十一年。二零一六年回家后,杏花岭区涧河派出所警察不但拒绝给她办理公民身份证,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,还将再去办身份证的李润芳绑架。现李润芳再遭冤判三年半,被劫持到山西女子监狱。

李润芳女士今年四十六岁,家住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,她失去左腿膝盖以下的部分,尽管残疾,仍然坚持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,多次遭中共非法拘捕。

在新店劳教所、在山西女子监狱,李润芳数次陷冤狱,累计十一年在监牢度过:关禁闭、长时间不让睡觉、不让上厕所、灌食,在新店劳教所还被摧残得遍体鳞伤、全身布满了紫色瘀斑;曾被打得昏死,绝食抗议时,又被狱警恶犯用铁器暴力灌食,撬得嘴严重外伤,鲜血喷到墙上、地上。

酷刑演示:灌食

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,李润芳结束六年冤狱,父亲李锡福也因为信仰法轮大法被绑架关押,没有了父亲的照顾,对李润芳这样一个残疾人来说,生活极其艰难。

作为一个合法公民,李润芳屡次到涧河派出所办理公民身份证,却屡次被派出所拒绝,这使李润芳的生活雪上加霜。涧河派出所不给李润芳办身份证的条件是让她写“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。深知法轮大法好的李润芳,是不会昧着良心说假话的。

没有身份证明,严重影响了李润芳的正常生活,她甚至无法去会见正在蒙受三年冤狱的七十六岁的父亲李锡福。

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,李润芳再次去涧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,李润芳拿着“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五十号令”,想告诉所长武瑞明,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,被二零一一年新闻总署令明确废除了,拥有法轮功出版物合法。但武瑞明都没看李润芳拿的是啥,就说是法轮功传单,直接通知副所长张勇建,把李润芳给绑架了,并构陷到杏花岭区检察院和法院。

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,李润芳被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非法庭审,二零一八年二月,李润芳又被杏花岭区检察院、法院枉判三年半。李润芳上诉到太原市中院,二审法官,刑二庭的郭强,和李润芳说,他也不能给李润芳改判无罪的,最后维持了原判三年半。

目前,李润芳已经被送到山西女子监狱再遭受迫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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